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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于2011年10月13日上午在武汉市城建委教育培训中心主持召开了全市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通报会。市城建委节能处杨凡处长、市建筑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震明书记、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李景成副站长、全市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方章根副站长主持。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张晓秋站长代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本次检查情况作了讲评。市建筑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震明书记作了讲话。市城建委员会节能处杨凡处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检查工作体现出的三个特点。一是声势大。历时2个月,着重检查了28项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重点、大型市政工程项目并对全市103个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的质量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二是力度大。共下达限期整改行政文书13份,限期书面回复74份,现场抽取混凝土原材料149批次;三是效果好。不论是从受检市政工程项目方面来看,还是从生产企业质量行为方面来看,均处于受控状态。针对检查中曝露出的问题,下一步如何加强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努力提高质量意识。据预测,我市的地铁、桥梁、内外环线、保障房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将继续处于建设的高峰期。混凝土作为不可代替的最大宗建筑材料直接影响结构安全,决不能马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混凝土结构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合理施工工期。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养护作业。生产企业应当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运输。监理单位要应严格履行监理旁站制度,做好平行检验等工作。二、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好的要表扬,有问题的要找原因,定对策。建管部门要以贯彻实行《办法》为契机,提高监管水平,做好预拌混凝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做好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等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工业化建设。三、严格执法,依法管理。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得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使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提高,营造一个规范的、有序的、健康稳定的预拌混凝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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