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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建设部检查组对我市开展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07-11-01 09:54:37

武建〔2007〕252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委直属单位:

    9月19日至9月23日,由建设部质安司综合处曲琦处长率领的检查组对我市建

设工程安全质量监
督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晋合公寓A栋工程、汉口花园怡菊院6#楼工程、儿童医院综合楼工程、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工程和岳家嘴立交桥工程等5项工程项目,并于9月23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讲评。检查组对我市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现就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检查现场,检查组对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创新管理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各单位、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非常重视。检查组来到武汉市后,省、市有关部门领导一直陪同检查组进行检查,充分体现了省、市领导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做好下一步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施工企业对施工安全高度重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一些受检单位不仅随同检查组一起来看自己的项目,还主动到其他受检单位的项目去参观学习,查找自己的不足,并认真进行整改,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

    (二)企业安全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较好

    在此次检查中,各受检单位按照规定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均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监理部都按照规定配备了专业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落实情况较好,现场安全生产设施基本到位,安全台帐齐全,塔吊、外用电梯等设备均能按规定办理检测登记发牌手续。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得到较好执行

    受检各单位能较好地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单位能按时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手续,并按规定足额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理单位对安全控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的审查都按相关要求执行;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并在施工现场配备了常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此次检查的5个工程项目,除岳家嘴立交桥工程外,其他项目按照安全检查标准都为合格,甚至达到优良等级,特别是现场临时施工用电设置比较规范。

    (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创新

    各单位、部门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坚持人性化管理,在照章办事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如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工程,现场的安全防护设置做得较好,楼梯的防护栏杆和电梯井口的防护门都采用工具式装置,实现了防护设施的定型化,既节约材料、降低投资成本,又有效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又如儿童医院综合楼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做得较好,在进出口设置了喷水池、假山,还在现场设立了吸烟区和饮水区等休息区域,为施工人员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此次检查中,检查组对我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我市能够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创建达标工作,以图文并貌形式编制的《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要求。此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列。

    二、主要问题

    (一)施工技术文件缺乏针对性。有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根据通用软件或查找相关工程资料后改编,没有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施工特点进行编制,有的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如岳家嘴立交桥工程的桥梁模板支撑方案是采用扣件式脚手架作模板支撑架,而现场却采用了轮盘式的插销架进行模板支撑,不仅没有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而且搭设的架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施工、监理等记录简单,可追溯性差。有的施工日记记录简单,内容不能反映当天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部分工程总包和监理单位没有参加机械设备验收,设备验收记录不齐全;有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理通知单记录笼统、公式化,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以及现场采取的措施、整改结果没有作详细的记录,无法追溯整改情况。

    (三)现场管理人员不熟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检查组口头考核部分现场,绝大多数管理人员不熟悉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知识。如临时施工用电方案的编制和审核人,不熟悉临时施工用电规范,有的依据已废止的临时用电规范JGJ46-88标准编制方案。

    (四)监理对施工过程控制不到位。有的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有的对开工前审查不严,没有办理施工许可就审批开工;还有得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现场管理不到位。如岳家嘴立交桥工程,现场没有按照施工方案搭设模板支撑架,监理一直没有要求施工企业整改。

    三、有关要求

    此次建设部检查,既暴入出"新问题",更多存在的是"老毛病",进一步说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针对以上问题,各单位、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一)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检查组对我市开展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意见,进一步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排查,对前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要认真抓好"回头看"再检查、再整改工作,确保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监管到位;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从机构、人员、制度、资金、培训、管理等方面入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宣贯实施《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同时,加强对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突出抓好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切实提高各类人员持证率。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凡是在各类检查和巡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同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实施经济和资质、证照方面的处罚。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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