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武建[2004]259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市政质监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委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做好
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针对季节特点,结合行业实际,现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保计划、保目标、保大局的高度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拿出方案,布置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落实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冬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上。应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对外脚手架、临边、洞口等处施工作业的防滑措施,防止高坠事故发生;加强对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施工机具的维护和保养,强化设备操作规程,防止严寒条件下因机械原因引发的事故;对施工用电进行重点检查,对民工工棚用电取暖的现象要坚决杜绝,防止电击伤害。对“春节”过后返城务工的民工要加强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要做好上岗前培训工作。建委各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滑、防冻、防寒、防火、防毒”工作。
  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有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冬防物质准备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冬季防火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第四季度安全检查,以冬季施工安全工作落实为重点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好整改督促,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中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工程的建设各方要进行通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坚持值班、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做好日常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元旦”、“春节”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防止脱岗现象发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出现重大问题后主要领导要亲自赶赴现场,并及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做好“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两节”期间委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请假制度。
  接此通知后,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区建设局、建管站要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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